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机构职能 |
综合办公室 | 0998-5759903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文电、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印章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内部安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等活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以及系统职称评审等工作;研究拟定疏勒县市场监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调研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机关综合、重要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政策法规室 | 0998-5759903 | 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市场监督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 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 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
行政许可审批注册登记办 | 0998-6573900 | 负责组织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制度; 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信息公示工作; 组织协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依职责承办食品生产、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行政许可、认证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以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的相关事项;组织协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认证相关工作;审查进口药材通关备案;指导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 依法承担相关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 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 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承担事业单位广告发布登记;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疏勒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
信用监督管理室 | 0998-6573900 |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 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办 (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 0998-5759908 | 拟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
价格监督检查室 | 0998-5759902 | 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2 |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商品交易市场“去极端化”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和12315投诉申诉举报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投诉平台建设。 |
广告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2 |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7 |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3 | 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县市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和指导辖区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领域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辖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和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
药品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3 | 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和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
化妆品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3 | 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3 | 负责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组织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 | 0998-5759907 |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
计量、标准化室 | 0998-5759907 |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地方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审定发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7 |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
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室 | 0998-5759907 |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协调纤维质量检验体质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纤维产品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信息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工作,参与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和公证检验经费核算工作。 |
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室 | 0998-5759902 |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技术引进成果应用,重大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开展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统筹开展综合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和服务。 |
财务室 | 0998-5759909 |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 国有资产, 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指导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