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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05
14:21
来源:
疏勒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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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7-05 14:21    来源:疏勒县自然资源局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机构职能
行政办公室 0998-6572319 负责文电、会务、翻译、信息、机要、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承担机关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承担和参与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征管,参与拟订有关收益分配制度;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对直属单位和乡镇自然资源部门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自然资源工作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史志、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退休干部工作;承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日常工作;完善县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工作规则等;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县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市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处理土地纠纷: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股 0998-6572319 拟订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制度,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自治区、地区、县审批的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自治区、地区、县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法的研究工作,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地质道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权订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有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退耕(牧)还林(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服约工作;组织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负责沙漠公园和沙化土地风景保护区的管理,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林果业发展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草种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相关项目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耕地保护贵任目标考核及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编制县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测绘资质和测绘活动,监督实施测绘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测绘成果汇交和目录编制;负责组织实施测量标志检查、维护和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的报批工作;承担县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公共服务、应急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并根据授权发布;监督管理全县地图市场,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检查地理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
资源开发利用股 0998-6572319 承担县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本的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城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资产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贵产枝镇工作:编制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权订和执行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办法;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县市场调控;负责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对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管理工作;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矿山企业年度矿产资源统计数据的审查、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执行喀什地区矿业权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矿业权管理和出让,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科、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执行地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地区自然资源局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县水、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县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党政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股 0998-6572319 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县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下产业管理和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的调查研究,执行地区林业和草原综合性方针、政策建议;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听证以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审批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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