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人:汤太勇
办公地址:疏勒县疏勒镇张骞路张骞公园东门内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98-6527138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加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定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落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县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
(九)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应急救援。
(十一)指导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统筹指导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文物进出境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十五)负责规划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导体育运动队伍的建设;承办和参加全国、自治区及地区的体育运动竞赛;编制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竞技体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业余训练,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县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管理县内承办的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
(十九)拟订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经营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