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疏勒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两份文件,即《疏勒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勒政办发〔2018〕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县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勒政办发〔2017〕24号),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和第十四条“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上述两份文件从即日起予以废止。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引以为鉴,吸取教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严禁出台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措施。
疏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