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疏勒县扶贫资金资金27472.39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67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67万元),中央、自治区涉农整合资金277.39万元。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4278万元、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统筹整合部分)19550万元。按照疏勒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疏勒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的批复》(勒党农领批字【2022】12号)、《关于原渠道使用2022年农业类涉农整合资金的批复》(勒党农领批字〔2022〕11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2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67万元(喀地财扶〔2022〕4号)。
2、2022年中央、自治区涉农整合资金277.39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林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96.48万元(喀地财建(2022)8号);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80.91万元(喀地财建(2022)31号)。
3、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喀地财农〔2022〕6号)。
4、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4278万元(喀地财建(2022)20号)。
5、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统筹整合部分)19550万元(喀地财农〔2022〕7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优先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完相关项目后,不足部分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进行弥补。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单击下载):
附件1:《疏勒县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及下达文件》
附件2:《疏勒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涉农整合资金到位及下达文件》
附件3:《疏勒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及批复》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8-6572760
通讯地址:疏勒县解放东路7号院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998-12317
疏勒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