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疏勒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80.2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2628.2万元。按照中共疏勒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疏勒县2023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批复》(勒党农领批字〔2023〕25号)、《关于原渠道使用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2万元(喀地财振〔2023〕8号)
2、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90万元(喀地财建〔2023〕44号)。
3、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430.2万元(喀地财建〔2023〕82号)。
4、2023年旅游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242.2万元(喀地财教(2023)7号)。
5、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统筹整合部分)6191.4万元(喀地财农〔2023〕10号)。
6、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320万元(喀地财农〔2023〕7号)。
7、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1.7万元(喀地财建〔2023〕26号)。
8、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统筹整合部分)122万元(喀地财农〔2023〕9号)。
9、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统筹整合部分)432万元(喀地财农〔2023〕9号)。
10、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统筹整合部分)524.24万元(喀地财建〔2023〕47号)。
11、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统筹整合部分)305万元(喀地财农〔2023〕20号)。
12、2023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3000万元(喀地财建〔2023〕75号)。
13、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269.26万元(喀地财社〔2023〕35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经县中共疏勒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优先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完相关项目后,不足部分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进行弥补。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单击下载):
附件1:疏勒县2023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及下达文件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998-6572760 0998-12317
通讯地址:疏勒县解放东路7号院
疏勒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