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疏勒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疏勒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初步拟定于2023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6:00时。疏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相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员、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纪检人员四类。其中参加人员共计31名,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
1、人大代表1名;
2、政协代表1名;
3、居民代表20名;
4、相关领域专家1名;
6、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8名,分别由县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疏勒镇、巴仁乡、塔孜洪乡等单位推荐;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2名,新闻媒体1名,纪检人员1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疏勒县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2、热衷于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较强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代表棚户区居民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疏勒县棚户区改造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月12月1日。
1、现场报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3办公室报名。
2、电话报名。
联系人:邱主任(15199308512)
万主任(13346938314)
咨询电话:0998-6573628
特此公告。
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