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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18
19:00
来源: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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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疏勒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19:00    来源: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和《自治区畜牧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新牧医字〔2018〕2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兽医社会化有偿服务定价权限和明确相关收费政策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9〕65号)、《喀什地区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进一步支持我县动物防疫发展,促进我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有偿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开放我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有偿服务价格审批权限,实行市场调节管理,收费标准由疏勒县农业农村局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确定。为做好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进行统一备案,未及时进行备案的组织(单位)不得参与竞争性谈判。

请相关组织(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详见备案清单)及时前往疏勒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199821667

备案清单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申报单位须有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不少于2名,中级畜牧师或中级兽医师不少于2名(不得兼职,提供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2024年1月以后新办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县域内由固定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5.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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