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3号)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开展“基金赤字”“住院率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为确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当期收支平衡,结合喀什地区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1-8月基金收支情况,及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喀什地区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年中调整方案》的要求,现对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指标调整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年初分配定额共6816.33万元【其中:城镇职工住院348.9万元,职工门诊(含门诊慢性病)1253.63万元,城乡居民住院1710.8万元,居民(含门诊慢性病)3503万元】。调整后定额共计:6265.03万元。【其中:城镇职工住院348.9万元,职工门诊(含门诊慢性病)1253.63万元,城乡居民住院1529.94万元,居民(含门诊慢性病)3132.56万元】,共减少了55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定点医药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配情况
疏勒县维吾尔医院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配定额为348.90万元。与原定额一致,不做调整。
2.定点医药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分配情况
地区共安排定额1253.63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2023年实际发生额增加了4.2%,共分配定额为785.67万元。疏勒县定点零售药店定额为467.96万元。与原定额一致,不做调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定点医药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配情况
年初分配定额共1710.8万元,按照2023年实际发生增幅为-12.35%。调整后定额按照2023年实际发生增幅为-21.62%,1529.94万元,共减少180.86万元。
2.定点医药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分配情况
年初分配定额共3503万元,按照2023年实际发生增幅为-12.39%。调整后定额按照2023年实际发生增幅为-21.65%,3132.56万元,共减少370.44万元。在2024年11月前我县减少3家医疗机构,其中2家结余1.31万元,将结余金额平均分配至24家医疗机构,即每家增加0.0545万元。
二、工作要求
2024年总额控制指标下达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本院定额指标的控制管理,严格按确定的总额控制方案执行定额管理,在定额执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以现金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协议内容,杜绝出现推诿拒收病人、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增加个人负担、虚报服务量等行为。
疏勒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