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疏勒县扶贫资金资金207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070万元。按照疏勒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疏勒县2021年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的批复》(勒党农领批字〔2021〕6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70万元(喀地财扶〔2021〕11号、喀地财扶〔2021〕10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优先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完相关项目后,不足部分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进行弥补。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详见:
附件:
关于2021年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到位的通知 勒财扶字【2021】54号.pdf
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喀地财扶(2021)11号.pdf
疏勒县2021年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作方案.doc
疏勒县2021年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1).xlsx
关于疏勒县2021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批复(勒党农领批字〔2021〕6号).pdf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0998-6572760
通讯地址:疏勒县解放东路7号院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8-12317
疏勒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5日